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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.第三十四章


在一张黒木桌子上,  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。

        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。

        有红的、有黄的、还有无色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显而易见,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,  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,准备好好体验一下,  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,到底好在什么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在用清水漱过口后,  凯文犹豫了一番,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古籍里,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,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,  但他不得不承认,  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  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,  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,  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,  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对劲,  这酒一点也不好喝!”咽下一口酒后,  凯文百思不得其解:“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,  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,凯文放下玻璃杯,  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白酒辛辣刺鼻,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;而啤酒苦涩不堪,  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,  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

        凯文满腹疑虑,  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,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酒,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,但是一旦喝惯了,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,意外的很好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另外,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。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、忘却烦恼的感觉,所以才喜欢喝酒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看完这些,凯文若有所悟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,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,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,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,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,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?

        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么,他就再尝尝看吧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了心理准备,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次,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,一口一口的抿着喝。

        等一杯落肚后,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、甜、咸、涩。

        出乎意料,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,而且当喝完很久后,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,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。他想,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,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,拿起酒杯继续喝。

        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,不喝完也太浪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,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当喝白酒的时候,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,就干脆一口饮尽,结果,他刚喝完,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。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,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夜无梦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,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,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,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,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起床后,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,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,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,他起的意外的早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,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,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,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,他愿意再喝一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些诗人,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凯文嘟囔了一句,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,一手翻开笔记本,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能卖酒的地方,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下次去店里,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。

        便利店

        由于赵雪的帮忙,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即使不缺钱,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,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便利店,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按大姨给的消息,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个便利店的性质很奇怪,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一年半后,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。

        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,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便利店拆迁后,没有进货的负担,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,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,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。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,他就很满足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,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插画。

        和往常一样,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,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是以往,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。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,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,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,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,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性很低,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,万一实现了呢?

        因此,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,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,而是计算着时间,等待赵雪的到来——

        因为雇主的小说,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,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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