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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初级手速


孙绍杰很满意自己创造出的效果,看着闵雪那张姣美的脸蛋,心头一阵火热,那是他召集这场聚会的源头,如果能够将这个女孩揽入怀中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看到孙绍杰眼神中的炙热,闵雪心头一紧,回头看了一眼,却没有看到那熟悉的身影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闵雪,再看到你的那一刻,我即沉沦,从来没有一个女孩能够在我心中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记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孙绍杰酝酿的情绪却被一个高昂的声音打断:

        我如果爱你

        绝不像那攀缘的凌霄花

        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

        我如果爱你

        绝不学开屏的孔雀

        炫耀自己的华美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刹那间,所有的目光都转到何钦的脸上,惊讶,疑惑,喜悦,懵逼,五味陈杂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”孙绍杰重重咬着牙,愤怒的看着何钦,这是哪儿跑出来的小子,用了很长时间准备这次表白,一切都在完美的进行,却半路杀出来一个程咬金,准备的腹稿都憋了回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何钦看到了孙绍杰的表情,一点不在意,抢老子的女人,还不准我出点幺蛾子,婶婶都忍不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颂着这首改编自那个世界的《致木棉》,何钦飘然走到闵雪的身边,单膝跪下“我愿做那平凡的橡树,与你根叶相绕……”手中却空空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在干什么?”孙绍杰阴沉的盯着何钦,两颗眼睛中冒着愤怒的火花,所有的计划都被眼前这个小子打断,成为了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孙公子,难道你不会看吗,当然是跟自己喜欢的女孩表白。”何钦斜睨了一眼孙绍杰“我知道,一场精心策划的表白,甚至是买通了闵雪身边的女孩,你一定很愤怒,但你他玛的有没有问过我这个正牌男友同不同意?”

        如此重磅的炸弹丢下来,有那么一刻,爆炸的气流扫过,一时之间,寂静无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苏秦,何钦说他是闵雪的男朋友!”赵涵震惊的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    暗恋着闵雪,被自己刺激到,出来搅局,与自己有仇,看自己不顺眼,想要一鸣惊人,最后一次的疯狂,孙绍杰想了很多种可能,唯独没有想过何钦是闵雪的男朋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闵雪,他说的是真的?”一个初中时与闵雪相熟的女孩捂着嘴巴不敢置信的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闵雪却在兵荒马乱的时刻走了神,眼前的一切看起来那么熟悉,思绪不禁回到了那个下午,那条记忆中已经斑驳的马路,那个穿着白衬衣的瘦弱少年如同梦想中的白马王子翩然出现,颂着一首她从未读过的诗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何钦牵住她的手,向所有的人晃了晃,闵雪才醒过神,对那个女孩笑了笑,甜蜜的点了点头“我们高中时就在一起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刻,五班的学生一片哗然,如同轰炸机飞过头顶,癞蛤蟆和白天鹅的故事再次重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呵…呵…”将玫瑰扔到一边的垃圾桶边,孙绍杰自嘲的笑了笑,喜欢的女孩竟然早已经有了男朋友,还是自己看不起的人,这一刻,竟连质问的心情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让大家见笑了,今天就这样吧。”收拾心情,孙绍杰对五班的学生温声笑了笑,坐进车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小子很不甘心啊!”听着油门的轰轰声,苏秦嘲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恭喜完成装b任务,获得初级手速技能。”赵灵儿的声音在何钦的脑海中响起,很久没有动静的系统再次给了何钦一个突然袭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今天的胆子真大!”原谅了那几个被孙绍杰收买的女孩,闵雪盯着何钦的侧脸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婆都要被人抢走了,难道你指望我笑脸相迎,对他说一句谢谢。”在闵雪的额头上轻轻打了一下,何钦对赵灵儿问道“灵儿,我不记得有接到装b任务,还有这个初级手速是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大编辑系统只发布主线任务,在此之外,还有一些隐藏的任务,装b任务是其中一个,初级手速是一项提高码字速度的技能,速度可稳定在千字九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千字九十,一个小时就是五千字左右,相比于何钦之前不稳定的手速,提高了很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嫂子,你好!”众人散去,只有苏秦和赵涵不知趣的留在了两人身边,不怀好意的打量着两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们好。”闵雪嘴角含笑,轻声回复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”何钦从钱包里面掏出一张蓝绿色的票子,给了他们一个犀利的杀人眼神“我请你们喝茶,赶紧滚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老大。”苏秦两人嘻嘻哈哈的接过钱“嫂子,我们就不打扰你们小两口的甜蜜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念的那首诗是什么,为什么我没有听过?”闵雪羞红着脸蛋将话题转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致木棉,我朋友作的一首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何钦没有将这首诗据为己有,虽然这个世界没有一个叫做舒婷的女作家,但他可不想被人安上诗人的名号,肚子里没有多少存货,能够记住这首《致橡树》,只是因为自己在看《春风十里不如你》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回去之后再背一遍,我要抄下来。”闵雪很幸福,与这首诗无关,听到不是何钦的诗,情绪没有太大的变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。”何钦微微笑了笑,手掌穿过闵雪的手臂,揽住那柔软的腰肢“裱起来,我都没意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啊,裱起来。”将何钦的手指抓在手中,闵雪一本正经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艳红的夕阳,微醺的清风,翩然的少女,何钦仿佛回到了曾经,那段叫做青春的时光。

        将闵雪送回到家,何钦回到家里,将《致木棉》发送给闵雪,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,十指放在键盘上,按下键盘的那一刻,一道青色的光芒撒到十指上,何钦只感觉脑神经中控制十指的神经线更加清晰,脑海中的情节很快变成了电脑屏幕里的文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个小时的时间,何钦没有任何的卡顿,五千字映然纸上,保持如此高速,十指却没有不适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系统还有这样的奖励,这款大编辑系统和自己看过的那些系统很不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晚上,何钦码字上了瘾,一直到凌晨,何母起床,看到儿子房间里亮着的灯光,催促睡觉之后,何钦的十指才离开键盘,《剑魔异世录》却已经二十万字,距离出版的二十四万字只有三万字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,完成了早晨的锻炼计划,吃了三个大包子,一碗大豆浆填饱肚子,何钦继续码字,在下午完成了二十四万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伸了一个懒腰,何钦将《剑魔异世录》发送给王鑫,然后做了一套眼保健操,今天太拼,眼睛都干涩了。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,更优质的阅读体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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